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试行)
(校政〔2016〕29号)
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使各级管理人员深入教学一线,了解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掌握教学动态,及时发现、解决教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为教学工作服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及听课目的
听课人员范围:校级领导干部、教学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教学单位领导干部。
1.校级领导干部
校级领导干部听课旨在深入教学一线,了解课堂教学实际状况,倾听师生对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协调解决教学方面的问题,并在听课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引导全校师生员工形成重视教学的氛围与环境。
2.教学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
教学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听课旨在深入教学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促使本部门结合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范围,以教学为中心,更有效的开展教学管理或教学保障工作;通过与师生的直接交流,了解教学实际状况,妥善解决教学工作中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有关问题,增强本部门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的意识与能力。
3.各教学单位领导干部
各教学单位领导干部听课旨在深入了解本部门教学实际状况,加强对教师在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师生解决教学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指导教师更好地开展课堂教学活动。
二、听课时间定额
1.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其中教学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2.各教学单位中层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3.教学相关职能部门中层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4.各院(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研室主任、辅导员等深入课堂听课。
三、听课范围
听课范围一般以自己熟悉专业领域的课堂教学为主,理论课与实践课有机结合,听课的班级、时间原则上由听课者本人自定。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也可以根据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的需要,组织针对性的听课或观摩教学。
四、听课过程管理
1.听课人一般应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
2.听课人员应了解和掌握如下几方面情况:
(1)教师讲课与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
(2)教师、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3)有关教学、学风和教学管理、教学后勤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3.听课人每次听课应认真填写《听课评议表》(由教务处统一格式),将被听课人、所听课程、听课时间与地点等基本信息填写齐全,同时应填写授课内容摘要并对教师授课情况进行评价,听课后应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并就环境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交流沟通,反馈信息。
4.各部门要及时解决听课人员反馈的相关问题,各教学单位要重视对所反馈教学信息的分析和研究,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5. 教务处负责汇总学校领导、教学相关职能部门听课情况,并整理存档;各学院(系、部)负责汇总本部门听课情况并整理存档,同时向教务处提交听课汇总表。
6. 教务处每学期期末对领导干部的听课情况进行统计,对各部门反馈回来的有关教学信息进行书面汇总整理,印发教学简报。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