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现将教材征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核对下学期教学任务书及课程安排,根据课程实际情况决定该课程是否选用教材。如在实际安排过程中出现任务书调整的,请将调整及教材使用信息及时通知教材科。
二、征订原则:
1.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的要求,凡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开设相关课程的,必须无条件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及对应课程详见附件1。
2.严把教材选用关,在选用教材过程中,各单位教学工作委员会必须对其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应性进行全面审查,坚决禁止违反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宗教迷信等内容进入课堂。
3.为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各教学单位在教材选用过程中,应以两个优先为主:
(1)为保证所选教材的时代性、前沿性,应优先考虑近三年出版的优秀教材。
(2)为保证所选教材的科学性、完整性,应优先考虑国家、省部级精品规划教材、教指委及行职委推荐教材。
4.本、专科同一门课程原则上不能选用同一版本教材。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本科课程所选教材版本,必须为本科层次教材。本科专业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比例不能低于40%,专科专业选用比例不低于25%(规划教材以各部委、教育厅文件为准,出版社等其他内部规划教材不计入此范围)。
5.公共基础课程同一层次应选用同一版本教材,同一专业课程在专业、学生层次相同或相近情况下,要求使用同一版本教材。如有特殊原因,同一课程使用两种以上教材和不同课程使用同种教材的,需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学单位负责人签批,报教务处审评同意后,方可列入教材选用计划。
6.为保证教材选用质量,学校只针对出版单位公开发行的教材进行征订,其他途径教材一律不予接收。
7.在选用教材时为减轻学生负担,同等质量下选用价格低的教材。
三、基本要求:
1. 请各部门认真填写《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订购审批表》(此表将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各院),表内信息务必填写准确完整,不得修改课程信息或合并相关数据。如根据课程需要不使用教材的,请予以注明不使用教材。
2.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文件精神要求,坚持凡选必审原则,各教学单位对本部门教材进行审核。
3.各教学单位对教材审核完成后,对教材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及时整改、修订。若无异议,相关纸质表格经所在院部书记、院长(主任)共同审批后,将相关表格电子版于2021年1月14日发送hnmyjck@163.com邮箱,纸质表格交至各校区教材科办公室。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老师 86176196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