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安排和实践教学工作特点,现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工作
1、各学院应充分利用我校“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全过程管理工作,如系统使用过程中有疑问,可在“毕业设计(论文)系统技术支持”微信群里咨询;指导教师应尽职尽责,充分利用毕设系统、微信、QQ等各种网络辅导方式,按照原定计划和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在线指导工作;要按时完成开题答辩(可采用网络视频等答辩方式)、论文撰写、检测审阅、毕业答辩及各种过程性材料的提交与批阅,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正常推进。
2、部分毕业论文(设计)因基于实验研究、社会调查或因季节性要求而无法按计划正常进行的,所在学院应提前进行统计和研判,提出应对措施。确有必要的,可推迟答辩时间或允许学生更换题目。
3、各学院应根据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妥善安排好2019届毕业论文整改工作。
二、校外实习实践工作
1、毕业实习。各学院要按照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学生毕业实习的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毕业实习,保证学生安全。各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加强与实习单位和学生的联系,通过改变实习方式、实习地点、实习时间等替代计划,适时调整毕业实习方案,帮助学生完成毕业实习。
2、其他校外实践教学。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一切校外实践教学活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原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可通过改变地点、时间、教学方式等方法调整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三、校内实践教学工作
1、各学院应提前研判,充分做好校内实践教学安排,根据疫情适时调整实验课程、课程实验、专业实践周等各项校内实践教学授课计划。
2、利用教学软件、网络等开展,并有条件进行线上实践教学的实验课程、课程实验等,鼓励各教学单位妥善安排教师和学生开展网上实践教学工作。
3、需要校内实验室、特定专业工具和材料等开展实践教学的,待正式开学后开展。各教学单位协同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统一调配资源,充分利用周末、晚上等时间,统筹安排授课计划和上课时间,保障各教学单位实验课程和课程实验开展。实验室管理员与师生共同做好实验安全防范工作。与季节密切相关的园林等专业的实践课程,开学后可协调优先安排。
4、专业实践周根据班级课程情况妥善安排,若校历实践周安排不下的,可调整到平时或考试周之后进行。专业实践周应组织制定实施方案,经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审定后,以院部为单位,于具体实施前两周报教务处综合科审批备案。
四、校外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
各学院应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2020年有毕业生的学院,应根据校外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遴选原则和考核标准,进一步完善第一批待认证基地的相关条件和材料,做好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
教务处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