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充分调动师生教与学的积极主动性,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的课程教学质量,现就上报网络教学实施情况和做好期中考试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网络教学情况总结
1.所有教学单位(含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就业创业教研室)均应提交。
2.总结内容:主要包括网络教学目前的现状、形成的特色与取得的经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拟采取的对策与措施等。
3.提交时间:请于2020年3月2日(星期一)之前,将网络教学情况总结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473280272@qq.com。联系人:龙娇妍。
二、期中考试准备工作
1.实施范围: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考试课程均要进行期中考核(是否为考试课程,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体育课应根据课程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期中考试。提倡其他课程进行期中考试。
2.考核方式:期中考试可以采取课程论文、调查报告、设计性作业、开卷、闭卷或其他适宜的考核方式。如需统一考试用纸,请到教务科领取;如采取闭卷形式考核的,请开课单位自行印制试卷,也可到学校文印室印制。
3.组织形式:期中考核采取分散组织形式,原则上利用课外时间进行考核。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课程特点合理安排,期中考核内容应由课程负责人或各教研室负责审核,达到科学合理检测学生真实学习状况、强化学习过程管理的目的。
4.考核时间:学生返校后一周内完成。各学院、各课程任课教师要将期中考试的时间、拟采用的考核方式与安排等提前告知学生。
5.其他要求:
(1)期中考试成绩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占平时成绩的30%—50%(或占期末总评成绩的15%—25%)。各教学单位可根据课程特点或教学改革需要,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占期末总评成绩的具体比例。
(2)任课教师应在期中考试结束后2周内,将期中考核成绩向学生公布。
(3)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特殊时期的期中考核工作,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期中考试方案,并及时将本通知和本单位的具体安排传达给全体师生。
教务处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