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本科生导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04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校政〔202115 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决定组织开展“本科生导师”聘任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导师的聘任条件

   1.本科生导师应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有教学和指导学生的经验,了解本科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恪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责任心强、为人正派、爱生敬业

   2.本科生导师原则上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含硕士的)专任教师和在学院任课的校内兼职教师,优先安排任课教师承担导师工作。


   二、导师的聘任程序

   1.教学单位筛选本科生导师任职资格建立“导师信息库”,312日前,完善《本科生导师信息库》(见附件2),供学生选择。

   2.教学单位组织2020级学生,3月26日前,按照师生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本科生导师工作。每位导师指导学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名。


   三、导师的工作职责

   1.按照校政〔2021〕15 号文件精神,本科生导师应注重学生的人生引导负责学生的学业指导帮助学生制订学业规划安排定期指导答疑等。

   2.导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实施记录手册制,及时记录指导过程和指导内容。导师指导记录附件3《导师指导记录手册》。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要把实施本科生导师制作为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负责本科生导师的日常管理。331日前,请各教学单位将纸质版《本科生导师信息库》盖章报送至教务处师资科(龙子湖校区图书馆61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hnmyjjxyszk@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名称+本科生导师”。

   联系人:马文静  联系电话:6576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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