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01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校外实习实训是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提升学生素质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现将校外实习实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郑州科技学院违规组织学生开展校外实习问题的通报”的文件精神,杜绝通报中类似违规事件。严格执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实践教学工作规范》组织安排校外实习实训,科学设计方案,全面排查风险,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学生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实习安全,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2、各教学单位要严把实习单位资质,全面评估和择优选择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让学生接受系统的职业能力训练。严禁借学生实习与实习单位、劳务中介机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收取劳务费、中介费。

     3、加强对校外实习实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实习过程管理,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实习过程中学生反映的问题,确保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实习任务顺利完成。

     4、实习前要严格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制定写实习方案,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核准、备案,通过后方可实施。实习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实习时间、地点或指导教师时,须书面说明原因,经主管院长领导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5、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学生外出实习前,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向学生介绍实习计划、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实习成绩考核办法,介绍实习单位生产情况和实习期间的注意事项,做好风险防控,加强实习工作的有效监管。同时,根据实习内容和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学生购买合适的实习保险,保障学生实习人身安全和学生的利益,切实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6、严格实习过程管理和督查指导。实习过程中,应有1名(或1名以上)指导教师在岗指导,组织教学活动,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严格要求,并及时向教学单位进行反馈。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学生实习情况,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部门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教务处将根据校外实习备案登记表,组织人员对实习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和督导,对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教务处      

2020年12月1日


学校地址:(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6号 (英才校区)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46号 (北林校区)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

Copyright 1998-2020 备案审核:豫ICP备15026586 招生咨询电话:0371- 86176188 总值班电话:0371-6351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