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现将2020年度新设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增设专业必须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稳定的人才需求。优先支持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相关专业的申报。
2.增设的专业须符合教育部高等教学指导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附件1)的要求和基本条件。
3.增设的专业要具有一定的学科支撑、办学基础和办学条件,有利于发挥学校教学资源的整合效益,有利于形成牧工商一体化的学科专业体系。
4.申报单位应对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毕业生就业前景等相关情况进行充分论证,并科学规范地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申报要求
1.调研论证。申请新设专业的学院应成立“新设本科专业论证专家组”,对专业设置的可行性、必要性,尤其是专业的人才需求进行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形成新设本科专业论证报告,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本科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附件3)。
2.材料上报。拟申报新设本科专业的学院应于6月19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hnmyjjxyjwk@126.com。申报材料包括:
(1)新设本科专业论证报告。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3)《本科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
联系人:范佳英 电话:86176198
崔雨露 电话:63515806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3.《本科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
教务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