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校外示范型实践教学基地认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7-15 点击数:

为深化“以评促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推进产学研合作育人,并为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做准备。按《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9】25号)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校外示范型实践教学基地认定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申请

学院在已有实践基地的基础上,进行初步遴选,并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校外示范型实践教学基地申请表》(附件4)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校外示范型实践教学基地汇总表》(附件5),在7月24日前报教务处审查。

二、组织专家现场考察

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分组对学院上报基地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重点考察基地规模体量、硬件设施、师资及技术水平、学生实习内容和管理、产学研合作情况等情况。具体考察时间和专家分组另行通知。

三、认定挂牌

针对现场考察达到示范型实践教学基地标准的单位,由学院与其签订协议书,并授予“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校外示范型实践教学基地”标牌。

有关基地的具体认定流程、考核标准、考察评分细则等见附件。

                                   教务处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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