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8-18 点击数:

为了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以下简称“三性实验”)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实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20]32号)文件精神和本科合格评估工作需要,现对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包含的符合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进行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项目类型

1、综合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是指学生在掌握一定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基础上,运用一门课程多个知识点或多门课程的综合知识,对学生实验技能和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一种复合型实验。综合性实验可以在一门课程的一个循环之后开设,亦可在几门课程之后安排一次有一定规模的、时间较长的实验。

2、设计性实验

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选择或制作仪器并加以实现的实验。设计性实验一般可在学生常规或综合性实验训练的基础上,经历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后开设,可由学生单人、小组或团队协同合作完成。

3、创新性实验

创新性实验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自己的研究领域或教师选定的研究方向上所进行的具体研究或探索性质的实验,是学生早期参加科学研究的一种重要形式。该实验是具有科学研究和探索创新性质的设计性实验,属于设计性实验的范畴。

二、实验项目的认定

1、认定范围

已开展(或即将开展)的所有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所包含的“三性实验”项目。

2、认定程序

(1)教师申报。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及实验教学大纲,经过对实验目的、要求、应用知识面、实验手段和方法、研究领域等方面论证后,选定切实可行的“三性”实验设计方案,填写《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申报表》,报教学任务所属教学单位。

(2)教学单位评审。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三性”实验项目进行评审,签署专家评审意见和教学单位审批意见。

(3)教学单位报批。教学单位填写《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汇总表》,连同《综合性、设计、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申报表》及反映“三性”实验内容的实践教学指导性文件和执行性文件(如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报教务处审批。

(4)教务处定期会同有关部门专家,对教学单位申报的“三性”实验项目进行最终审定。

三、提供的材料说明

1、《综合性、设计、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申报表》(附件1)和支撑该实验的实践教学指导性文件和执行性文件等材料。

2、《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汇总表》(附件2),以课程名称排序汇总,教学主管院长签字,盖章。

3、各教学单位请在2020年8月27日(周四)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图书馆611),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78348548@qq.com。

联系人:张志明,电话:86178227  166-0386-3258

教务处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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