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生课程重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15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各本科教学班级:

根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本科生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课程与对象

1.2017、2018、2019级本科生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以下简称“该学期”)修读的课程出现如下情况的,按本通知的要求申请重修:

(1)该学期期末考核不及格且经下一学期期初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

(2)该学期期末考核中缺考、缺课或作弊的课程。

(3)该学期期末考核缓考,但下一学期期初未按规定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后不及格。

(4)该学期重修后仍不及格的课程。

(5)集中性实践课程(如单独开设的专业实践周、课程设计等)成绩不及格者。

2.2015级、2016级结业的本科学生,如存在单学期(指第一、三、五、七学期)开设的课程仍未合格的,也可按上述要求申请重修。

二、重修的方式:以插班到低年级对应教学班的方式为主。

三、课程重修的办理流程

1.在校本科学生(2017、2018、2019级本科生)

(1)通过青果教务管理系统,通过网上申请方式办理(特别提醒:此部分学生信息不需汇总,也不要上报,否则会造成信息重复和错位),网上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0月19日。申请流程见附件1。

(2)个别学生或课程无法在青果教务系统中完成申请的,按照下面的人工申请方式办理。

2.不在校本科生(2015、2016级结业生):

采用填写并上报申请表的人工方式办理,办理时间与流程如下:

(1)10月15—19日:申请人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见附件2,每门课程一式四份),交由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学生所在学院汇总、与相关开课部门协调后,将申请表统一报送至各开课部门审批。

(2)10月20—22日:开课部门汇总各学院学生的重修申请,及时确定相应的任课教师负责落实课程重修的具体教学要求,并将签署意见后的申请表两份交任课教师登记成绩使用(期末考核后装入试卷袋归档),另外两份交学生所在学院(一份由学院作为教学档案留存、一份交申请学生留存)。

(3)10月22日:学生所在学院将重修的审批结果和上课安排通知学生,学生按照审批的重修安排正常上课。

(4)各开课部门汇总重修信息,填写《重修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于10月22日前上报教务科(含电子版)。

3.本科生课程重修实行个人申请制,凡未按时办理重修申请造成学分不够而影响毕业和学位授予的,由学生自担其责。

四、有关说明

1.如因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造成部分课程不再开设的,在办理重修时,可由课程所在教研室根据专业实际情况为学生安排相近课程进行重修,但应将课程替换情况形成书面说明(一式两份),经课程所在教研室主任签字认定后,分别报教务处、开课部门备案。

2.参加课程重修所需的教材由学生自行购买。

3.重修课程考试与期末正考时间冲突时,以重修课程为准,但需提前办理正考课程的缓考。

4.各教学单位在安排落实重修工作的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解决。

五、注意事项

1.学生所在学院要负责教育学生认真参加所插班的重修课程学习,并进行检查,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系。

2.各开课单位要为学生的学业负责,及时落实重修申请。任课教师对插班重修的学生要严格管理,对其要求等同于初修学生,并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指导。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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