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一流专业”建设方案

作者: 时间:2019-12-01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实现学校内涵式发展,创建全国知名全省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 号)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建设面向未来、适应需求、引领发展、理念先进、保障有力的一流专业为目标,以人才 培养为核心,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创新体制 机制,加大资源投入,提高应用型本科专业的综合实力和区域竞 争力,为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提供 强大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1.面向需求,服务发展。综合考虑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国家及区域战略发展,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升专业服务区域性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能力,大力培养国家和地方急需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2.学生中心,全面发展。一流专业建设必须坚持立德树人, 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既注重“教得好”,更注重“学得好”,着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激励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突出特色,注重内涵。突出牧工商一体化办学特色,进一 步明确专业建设目标和发展方向。完善支撑,补齐短板,苦练内功,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整合学科专业资源,完善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全方位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支持一流人才培养。

4.动态调整,示范引领。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实行有条件申报 与遴选,按照标志性成果和建设标准实行年度检查和动态调整, 建立淘汰机制。通过一流本科专业的示范引领,形成保合格、上 水平、追卓越、带整体的专业建设良性机制,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紧密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健全有利于一流专业发展的体制与机制,全面改善一流专业的相关支撑条件,形成切实可行的政策保障体系,使学校服务、支撑、引领经 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整体提升。

2.具体目标。自 2019 年起,分年度遴选一批优势特色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力争在五年期间内,实现“一院一品”,使学校三分之一左右的本科专业达到省内一流水平,3 个以上的本科专业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构建一流培养体系,打造一流课堂教学, 建设一流教学团队,营造一流育人文化,培养一流本科人才。

四、建设内容与任务

获准立项的专业应将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办学治校和教书育人的全过程,进一步改善专业办学条件,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成省内乃至国内同层次同类专业中具有领先优势、特色鲜明的一流专业。

1.精准专业定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对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融入“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理念,找准专业定位及差距,系统开展对标建设。根据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2.0 计划, 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产教融合新机制、校企合作新路径、实验教学新体系、就业创业新模式,推进“分层教学、分流培养、项目驱动、定向就业”,着力培养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卓越人才。

2.全面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推动课堂教学革命。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探索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研究性学习、合作性学习积极性的教学方法改革,推广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技术在教学和管理中的应用,探索实施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教育,形成“互联网+高等教育”新形态。

3.加强教学团队建设,造就高水平师资队伍。坚持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按照新时代、新国标的要求,系统强化青年教师能力提升,着力培养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真本领、科学研究真水平和社会服务真能力。持续强化面向全体教师的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信息技术技能培训,构建以教师自我发展需求为导向,定位明确、层次清晰的教师发展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团队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名师、团队传帮带作用,优化专业教师结构;鼓励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教学团队,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4.促进全方位全过程深度融合,构建协同育人新机制。建立与社会用人部门合作更加紧密的人才培养机制,校企联合确立人才培养标准、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专业课程,联合实施教学 过程与考核评价;健全资源共享机制,推动将社会优质教育资源化为教育教学内容。综合运用校内外资源,与行业部门、企业共同建设实践教育基地和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切实加强实验实习实训的过程管理,构建功能集约、资源共享、开放充分、运作高 效的实践育人平台。依托高层次科技计划任务、科研基地和科技成果,为本科生参与科研创造条件,搭建学生科学实践和创新创 业平台,建立科教融合、相互促进的协同培养机制。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联合培养,选拔高校青年教师学术带头人赴国外高水平机构访学交流,加快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5.整体优化课程体系,推进教学资源建设。深入贯彻 OBE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理念,优化专业内部课程结构。持续推动课程资源增量提质,全面梳理现有课程教学内容,修订完善本科课程标准,确保所有专业课程的质量标准或教学大纲能有效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加强优质课程和教材建设力度,合理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扩大课程的可选择性,建设各类挑战性学习课程库,鼓励教师主编参编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教材、教学案例、 实验类教材和规划教材。

6.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对照专业评估与认证、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学生学习成效达成为核心,从目标、内容、过程及效果,加强对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和 教学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监控。建立健全毕业生跟踪反馈、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等外部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定期评价,主动查找问题,及时开展整改,推动持续改进。

五、项目申报

一流专业实行条件申报制度。申报专业须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中的正式专业,有一届以上(含) 毕业生,并至少同时满足下述条件中的四条:

1.专业优势。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或国家级 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目标明确,课程 体系设计科学合理,能体现本专业的发展定位、培养目标,人才 培养质量高。近 4 年来本专业第一志愿上线率≥100%,新生报到率≥95%

2.教师团队。专业负责人是教育部该专业教指委委员,或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省级以上优秀基层教学组 织(教学团队)主持人。申报专业教师团队整体水平高,结构合 理,团队在教学改革、资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社 会服务等方面成效显著。

3.专业平台。建有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或省级以上工程实践教育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申报专业的平台建设和运行规范有效,共享程度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成效明显。

4.课程建设。专业基础课程或核心课程建有省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或本专业教师主编有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开展基于 翻转课堂的微课与慕课等混合式教学。坚持以学生成才成长为导向,深化以学生为中心的探究式、讨论式、启发式教学方式方法 变革。

5.协同育人。广泛开展协同育人,有彰显办学特色的产教学研融合项目,至少与 3 家国内外规模以上企业或相关组织签署有产教学研合作协议并有实质性合作,或共建有产教学研平台、长期稳定的实践育人基地。申报专业在信息化教学、双创教育、科 教协同、产教学研融合、国际合作等方面有标志性成果。

6.教学质量。有省级以上卓越拔尖人才培养项目或人才培养 模式创新试验区;或以本专业教育教学内容改革获得教学成果省 级一等奖以上;或近四年内本专业学生参与学科专业竞赛,获得 国家级一等奖以上。近四年来,能够经常性地对专业人才社会需 求和毕业生质量进行跟踪调查,年终就业率≥97% ,毕业生对就业单位满意率≥85%,就业单位对毕业生满意率≥85%,教育教学的社会声誉高、影响大。

六、遴选办法

一流专业建设项目按照条件审核的原则,由各学院对标自评、择优申报、学校遴选。具体流程如下:

1.学校发布申报通知及数据采集要求。

2.各学院根据申报条件进行自我测评、自主申报。

3.学校组建校评选组织,根据申报条件,结合专业建设现状、 规划、思路、任务和预期成效择优进行遴选。

4.经学校审核并公示后,正式公布立项名单。

七、组织管理

1.建设方案。获准立项的一流专业建设项目须及时开展深入 的调研和论证,结合专业发展现状和建设目标,制定详细的建设 方案,经学校审定通过后方可实施。

2.建设周期。校级一流专业的建设周期为 3 年。

3.管理体制。一流专业建设实行项目制管理。教务处负责宏 观统筹和监督,并对一流专业建设的实施进度、阶段性成果、经 费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专业所在学院是项目建设主体,实行学院领导下的专业建设负责人制。

4.检查验收。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实行项目年度检查制度和验收评估制度。建设期满后,学校根据项目建设方案中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实际绩效进行评估验收。凡年度检查不合格或期满验收不合格,且在一年整改期内仍达不到建设要求的,撤销其一流专业立项资格并不再拨付后续建设经费。同时,给予所在学院全校通报批评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专业建设项目。

八、保障措施

1.政策支持。对于一流本科专业,学校将在实验室建设、教 学科研平台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引进、招生就业、教改项目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学校将择优从 建设成效显著的校级一流专业中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专业建设项目。

2.学校对立项建设的一流本科专业,优先支持其开展国家或国际专业认证。对通过校内自评的专业给予启动经费 5 万元;认证申请获得受理的,再给予 10 万元资助;通过国家或国际专业认证的,视同达到一流专业建设要求,期满后不再进行验收。

3.资金保障。学校设立专项经费,依据经审定通过后的一流专业建设方案中对应的资金需求进行资助。校级理工农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按照 10 万元的总金额予以支持。被确定为省级及以上的专业建设项目,学校对其获批的建设经费给予 1:1 配套。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执行。

4.经费使用。一流专业建设资金实行项目责任人制,应按照建设方案中的经费开支范围,编制年度支出预算,报送教务处、财务处审批后,按年度预算申报进行划拨和使用。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调研培训与会议差旅、实践教学组织、专家咨询与劳务、图书资料、办公耗材与打印、论文发表与著作出版等。其中,调研、培训与会议差旅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 30%,专家咨询与劳务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 15%,办公耗材与打印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 10%

一流专业建设经费使用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学校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财务与审计部门对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效果、资金管理情况等实行监督、审计和追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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